德黑蘭司法宮
外观
德黑蘭司法宮 کاخِ دادگستریِ تهران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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概要 | |
類型 | 法院 (建筑物)[*]、文化財產 |
建築風格 | 新古典主義 |
所屬國家/地區 | 伊朗 |
地點 | 伊朗德黑蘭 |
坐标 | 35°40′54″N 51°25′08″E / 35.6816°N 51.4189°E |
竣工日 | 1946年 |
技术细节 | |
材料 | 混凝土、石頭 |
设计与建造 | |
建筑师 | 斯坦尼斯拉夫·蘇瓦 |
保护情况 | 伊朗国家遗产名录[*] |
地圖 | |
德黑蘭司法宮(波斯語:کاخِ دادگستریِ تهران,羅馬化:Kāx e Dādgostari ye Tehrān),是位於伊朗德黑蘭海亞姆街的一座歷史建築,列入伊朗國家遺產名錄。這座建築由捷克建築師斯坦尼斯拉夫·蘇瓦(Stanislav Sůva)以新古典主義風格設計,可容納1200名員工,作為伊朗司法部、伊朗最高法院以及刑事與民事法院的所在地。建築最重要的特徵包括入口大廳、主法庭廳、法院辦公區及附屬房間,以及專用餐廳和廚房。
斯柯達公司於1938年至1946年間開始建造司法宮。捷克建築師蘇瓦曾在布拉格建築、土木工程與大地測量大學學習,後受僱於「伊朗斯柯達公司」,其採用「歐洲紀念碑概念」設計這座建築的正面外觀。
1938年至1946年間,斯柯達公司負責建設該建築。蘇瓦在設計該建築時,結合「歐洲紀念性設計概念」,並注入現代伊朗風格,既具當代特徵,又貼近伊朗人民的審美,但避免過度復古。建築的基座部分由首席建築師蘇瓦設計,並交由建築師提伊沃蘭執行。建築師科普和揚·加布里埃爾負責表面裝飾和浮雕部分。工藝細節則由捷克專家監督,並結合大量伊朗工人的努力。
1940年,蘇瓦接到返回被納粹德國佔領的布拉格的命令,但他拒絕並轉而受僱於伊朗財政部建設部門。揚·加布里埃爾則負責設計建築正面細節、入口門以及室內天花板的灰泥裝飾。他曾參與沙阿歌劇院的設計,之後參與沙阿巴爾博爾桑溫泉的建築工作。
在二戰禮薩沙阿·巴列維統治期間,建築工程一度中止。現今,伊朗最高法院就設在司法宮內。
該建築發生槍擊事件,一名男子槍殺兩名高級伊斯蘭教法法官——阿里·拉齊尼和穆罕默德·莫吉賽。兇手試圖逃離現場不果後自殺,另有一名法官與一名護衛在襲擊中受傷[1]。
圖片
[编辑]參考文獻
[编辑]- ^ Gambrell, Jon. Gunman shoots dead 2 judges in Iran’s capital tied to 1988 mass executions. AP News. 2025-01-19 [2025-01-19] (英语).